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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法成新利器 执法更显威严


  善用媒体、主题宣传,强化执法警示教育

  拍摄了“新环保法公益宣传片”专题在浙江卫视、浙江之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,在《浙江日报》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、专题,深度解读《环境保护法》的特点和亮点;编印了《环境保护法规汇编》,采取制作宣传册、张贴图表、上门送法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,提高了企业、政府、公众的环境法制意识。

  今年起,浙江省加大了环境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力度,建立环境执法情况 “一周一通报”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“一周一曝光”制度,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、“浙江环保”官方微信等方式,已曝光10批106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,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。此外,省环保部门建立与浙江卫视《今日聚焦》栏目的互动机制,有的县区还专门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了《亮短揭丑曝光台,行动迅速快整改》栏目,一日一报,通过栏目曝光环境污染难点问题,增强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,有力地推动了一大批难点问题的解决。

  下一步,我们将进一步下移重心,以环境监管网格化以及河长制、路长制等为载体,充分发挥企业环境监督员、农村环境监督员、环保协管员、环保义务巡防员等作用,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密报机制、线人机制,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、触角延伸,形成环境违法行为快速发现、快速响应机制,做到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、第一时间查处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。

  进一步突出重点,着力查处大案要案和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事件,努力做到 “以案提质”,通过违法案件查处,不断提高办案质量,进一步提升全省环境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;“以案强责”,通过推进环保督政和“一案双查”,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;“以案醒人”,通过广泛宣传,达到“查处一案、警醒一片”的效果,提升全社会环保守法意识;“以案育企”,通过严肃惩处教育警示企业,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;“以案促转”,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加快改造提升和淘汰落后产能,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。
关键词:环境保护法 内蒙古 河南 浙江 重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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